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产业基金效益类子基金的公告
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:2022.11.16 浙江省财政厅 阅读量:3977

为积极推动省产业基金投资运作,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,加快推进浙江省产业基金的效益性投资,按照《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效益类子基金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基金简介

浙江省产业基金是由浙江省政府主导设立、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,按照“聚焦战略取向、突出政策引导、坚持市场运作、合理防范风险”的原则,体现政策性、引导性、市场性。浙江省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超百个,总规模超3500亿元,2021年7月浙江省产业基金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,聚焦战略类、技术类、效益类三类项目推进投资,具体见《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》。

二、报名要求

(一)拟投子基金

1.投资方向:重点聚焦集成电路、高端装备、新材料、高端制造、生命健康等领域;

2.出资金额:单个子基金中省产业基金出资额不超过3亿元,且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40%;

3.基金募集阶段:已完成签约且金额不低于3亿元;浙江省产业基金拟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协议签署,若因管理人原因无法按期签约的,到期自行终止签约合作;

4.基金门槛收益率不低于8%;

5.基金的储备项目清晰且较为明确。

(二)子基金管理人
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,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,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,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;

2.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,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;

3.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,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,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,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、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;

4.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,且有3个(含)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;

5.过往所管理的基金已清算的,加权平均DPI不低于1.2;

6.基金规模。累计管理股权类基金规模不低于30亿元(层层嵌套不重复计算);

7.管理人能力。子基金管理人应具有一定的行业知名度及影响力;管理人应拥有细分领域专业投资团队,核心团队成员稳定性高、专业性强,应来自头部投资机构或具有深厚相关产业背景;

8.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机构将不具备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资格:

(1)与浙江省产业基金过往合作机构出现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;

(2)受到基金业协会严重处罚的;

(3)机构关键人士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或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;

(4)其他存在重大不良影响的事项。

三、报名材料

(一)浙江省产业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请表

(二)浙江省产业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报资料清单

(三)浙江省产业基金申报相关表格

(四)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承诺函

四、受理方式

(一)报名方式: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。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有效性、一致性负完全责任。

(二)受理时间:2022年11月17日—11月21日,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均以收件时间为准(电子邮箱:zjjk2022@zjfh.cn)

注意事项:纸质材料需要2本,加盖骑缝章。寄送地址:杭州市环城北路169号汇金国际B座21层。

(三)联系人:

拟在受理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路演或线上路演沟通,请合理预留时间。

联系电话:孟女士 0571-87213579


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附件1: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.docx

附件2:浙江省产业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请表.docx

附件3:浙江省产业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报资料清单.docx

附件4:浙江省产业基金申报相关表格.xlsx

附件5: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承诺函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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